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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务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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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职权流程

  ▲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核准职权运行流程

  ▲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核准职权运行流程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一次性)准印证核准职权运行流程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审核职权运行流程
  ▲ 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审核职权运行流程
  ▲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职权运行流程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职权运行流程
  ▲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审批项目职权运行流程
  ▲ 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审核职权运行流程
  ▲ 有线广播电视台、站设计(安装)许可证审核职权运行流程

  ▲ 文化市场检查和行政处罚职权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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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5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35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377号)
  5、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39号)
  6、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41号)
  7、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58号)
  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63号)
  9、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15号)
  10、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339号)
  11、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43号)
  12、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42号)
  1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28号)
  14、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295号)
  1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 第129号)
  (二)承办岗位:潮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
  1、立案(7天内)。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要求听证、陈述、申辩(3天内)。
  4、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
  (四)工作质量标准: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
  (五)监督制约环节:局纪检部门。
  (六)相对人的权利。相对人有权在法定的时间内要求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具有向上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进行申诉的权利。
  (七)业务咨询电话:2120031、热线12318;投诉及举报电话:2120383。
  (八)对行政审批过错行为按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经查属实,根据其情节轻重和危害的程度,给予如下处理:法律责任、行政处分、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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