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 公 室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文化市场管理科的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动态,参与草拟地方性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市场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音像制品市场、演出市场、美术品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文化市场管理科的办事程序及政策法规:
1.具体项目审批: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
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组台演出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的设立
占用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2.具体项目核准:
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3.具体项目备案:
个体演员
营业性演出场所
从事美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
从事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单位
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美术品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