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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文化部发出《关于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审批情况的通告》。《通告》指出,文化部已批准10家单位筹建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并将暂停受理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申请业务。
《通告》指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和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文化部负责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的审批,并确定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家。
现已批准的10家单位是:中青网络家园有限公司(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北京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首创网络有限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电华通通信有限公司、瑞得投资控股公司。
《通告》说,经文化部受理批准筹建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已达10家,因此决定暂停受理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申请业务。文化部将按照限期筹建、有进有出的原则,对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的筹建工作进行动态监管,适时调整受理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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